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福建省建设厅城市规划处、工程管理处、勘察设计处、政策法规处各1名。 二、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年龄30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职 位 专业及经验要求 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处 城市规划专业(工科院校毕业) 1、全日制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毕 工程管理处 结构工程专业,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业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 勘察设计处 岩土工程专业 2、了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 政策法规处 法学专业 规范。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6年7月10日至11日。 报名地点:福建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福州市北大路242号),联系电话:0591----87617814。 四、考试内容、时间 2006年7月17日上午8:30---10: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1:30考《专业知识》。 2006年7月18日上午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分别按60%、40%计算笔试成绩。 (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每个职位分别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每个职位分别按1:1的比例对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高的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范围参照《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六)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并按照规定缴纳报考费。 未尽事宜,请迳向福建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咨询。 福 建 省 人 事 厅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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