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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开展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
http://www.ggyiye.com 2005/11/23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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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福建省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管理,2005年11月14日省建设厅经研究决定对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进行资质复查。据了解,此次复查有关事项如下: 一、复查对象和内容 复查对象为2004年12月31日前取得资质证书的一、二、三级项目经理。复查内容如下: (一)2003年以来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着重核查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 (二)2004或2005年参加过一次继续教育即可。 二、复查应提交的材料 1、《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 2、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项竣工工程的竣工验收材料或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 3、继续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附件1)可从《福建建设信息网》(网址:www//fjjs.gov.cn)下载专区直接下载。 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的项目经理不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凭项目经理证书直接办理。 三、复查程序 (一)项目经理参加继续教育和复查申报由企业负责通知和安排,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 (二)项目经理复查工作填报复查申请表后,由企业将复查材料报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厅驻外办或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初审机关”)进行初审,核对原件并签署复查意见。 (三)初审机关初审后,可以随时将下列复查材料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对项目经理人数较多的企业,初审机关在出具初审意见后也可请企业直接到省厅政务中心办理。 1、《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一览表》(用Excel文本生成的软盘)(附件2); 2、《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统计表》(用Excel文本生成的软盘)(附件3); 其余复查材料由初审机关保存,省厅将组织抽查。 (四)省厅将分批公布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结果。收取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办理复查手续。 四、资质复查结论 项目经理的资质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查结论为不合格。 1、未参加2004或2005年继续教育的; 2、承担的工程项目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连续两次复查结论为“不合格”者,降低一级,达不到三级的,取消其资质。 附件:1.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 2.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一览表 3.项目经理资质复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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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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