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省建设厅组织对全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的有福州、南平、漳州、龙岩等4个设区市和4个县(市),共抽查20个在建工程,其中公共建筑6个,市政桥梁3个,住宅11个。受检建设单位13家,勘察单位13家,设计单位17家,监理企业18家,施工企业20家。共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份。从抽查情况看,多数工程能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规、标准,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省建设厅要求:1、针对本次督查发现问题省厅已发出督促整改(停工)通知,各设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于10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汇总上报省厅。省厅将根据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予以立案查处。2、各地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3、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切实消除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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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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