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城[2009]1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厦门市交通委,泉州市市政公用局: 为持续贯彻落实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关于公交优先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实施,顺利开展全省公交“四优”评选工作,确保各设区市所推荐省级公交“四优”对象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将组成联合评选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现场抽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安排 考核采取暗访的形式,共分三组。 第一组由省文明办牵头,省妇联、省建设厅各派一人组成,考核厦门、漳州、龙岩市。 第二组由省总工会牵头,团省委、省建设厅各派一人组成,考核泉州、莆田、宁德市。 第三组由省建设厅牵头,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各派一人组成,考核福州、三明、南平市。 考核要求8月15日前完成,具体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福建省公交优秀线路优秀车组优秀驾驶员优秀乘务员考核评选办法》和《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进行。 三、抽查比例 优秀线路:福州、厦门市不少于3条,其他城市不少于1条,每条线路乘坐不少于3个站; 优秀车组:福州、厦门市不少于4个,其他城市不少于3个; 优秀驾驶员:福州、厦门市不少于5人,泉州市不少于3人,其他城市不少于2人; 优秀乘务员:每个设区市不少于2人。 联系人:省建设厅城建处潘艳; 联系电话:0591-87503759,15880063030。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总工会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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