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房[2008]36号 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市房管局,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为促进我省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暨有关项目复查工作的通知》(闽建房函[2008]71号),遵照企业自愿申报、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验评、社会监督的原则,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市申报的22个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其中福州市的大儒世家••观岚等19个物业管理项目符合申报条件,达到“全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并经公示无异议,被评定为2008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现予公布。 附件:2008年度全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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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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