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法[2008]37号 浏览次数:70 漳州、龙岩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 为推动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省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闽建法[2008]26号)要求,经研究,省厅决定于7月中旬,组成两个检查组对部分设区市行政处罚案卷及“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和地区 (一)抽查时间:7月15日至18日(详见附件1) (三)抽查地区:漳州、龙岩两市,并分别抽查各自所辖的一个县(市)。 二、抽查范围和标准 (一)“五五”普法工作 抽查范围为2006年以来本单位、本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具体抽查标准详见附件2《全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 (二)行政处罚案件案卷 抽查范围为2006年以来本部门及所属执法机构行政处罚案卷,每个市、县抽查案卷不少于10件。具体抽查标准详见附件3《福建省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三、抽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检查组听取被抽查单位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及实施行政处罚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五五”普法工作资料和行政处罚案卷。 (三)反馈抽查意见。 抽查活动结束后,由检查组向被抽查单位反馈案卷和“五五”普法抽查意见。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第一组(漳州组): 组 长 李 尧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刘天良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成 员 曹 和 省建设厅监察室调研员 费宏笋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张文燕 省建设监察总队科员 第二组(龙岩组): 组 长 刘金山 省纪委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 高小玉 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 王德福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郑煦林 省建设厅监察室主任科员 王克非 省建设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请被抽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抽查准备工作,确保本次抽查工作顺利进行,取得良好效果。 联系人:费宏笋 0591-87547046 王克非 0591-87619143 附件:1、检查组行程安排 2、《福建省建设系统“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 3、《福建省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二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共有2264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