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服务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服务团成员,壮大服务力量,畅通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强化服务实效。二是加强重点对象服务。把重点服务对象延伸至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向型建设类企业;并加强与厅驻外办横向联系,加大对驻外企业的服务力度,为省厅重点扶持的省外闽籍建设类企业、“建筑之乡”,提供专业政策法律服务。三是拓展专业服务内容。组织法律专家、学者提供个案咨询、论证服务,帮助个案协调、代理,参与诉讼,依法维护行政、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四是开展网络在线服务。依托《福建建设信息网》上“法律服务”专栏和《建设行业专业法律网》,开展在线咨询服务;利用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管理和处罚,开展执法监督、行政应诉提供专业服务。(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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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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