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宁夏将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力争实现村庄规划覆盖全区的工作目标。 宁夏地域面积不大,村庄数量相对较少,尽快编制完成村庄规划,对于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指导川区“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南部山区“危房危窑”改造和中部干旱带生态移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的重点是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的积极发展和适度发展的村庄。川区各市县(区)已在3月中旬完成了145个列入自治区2008年“塞上农民新居”示范点建设的村庄规划 ,7月底前将完成所有村庄建设规划;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各市县(区)要在7月底前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和75%的村庄建设规划,年底全部完成工作任务。 为此,宁夏加强了技术指导,努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要求各区县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要求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充实和完善规划内容,把发展生产、农民增收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结合起来,充分听取和采纳农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新村规划要高水平、高起点,突出做好村庄平面和农宅院落布局,注重农宅建筑功能和外观设计,积极推广应用自治区推广的优秀农宅设计图集,科学合理安排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和建设时序。宁夏建设厅对全区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监管,实行村庄规划编制进度月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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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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