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08]7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 经研究,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岗位技能竞赛定于6月25—26日在福州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赛代表队的领队及选手须于6月25日上午11: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赛程安排及参赛费用 全省建设系统工程质量监督岗位技能竞赛赛程2天。25日上午11:00召开领队预备会,2 5日下午为监督基本知识考试,26日上午为监督技能考核,26日下午为闭幕式及颁奖仪式。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有关要求 (一)竞赛方法 1、竞赛依照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进行,由监督基本知识考试和监督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均采用100分制。监督基本知识考试是以质量监督程序(30分)、安全基本知识(20分)与质量控制资料核查(50分)为主要内容的闭卷笔试;监督技能考核是以主体结构工程为主的现场质量监督技能考核。 2、监督基本知识考试:参赛选手在120分钟内进行闭卷笔试。 闭卷笔试的范围: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安全基本知识试题为判断题、选择题、案例题、简答题等组成;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试题是针对作为质量监督技能考核的工程实际情况和竞赛需求,抽取部分工程图纸、资料等,设置若干项问题,参赛选手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3、监督技能考核:参赛选手在60分钟(每个楼层检查时间为20分钟)内,对设定的竞赛范围内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在统一印制的工程平面图上写明发现的问题,且针对问题的严重程度提出执法意见。 设定的竞赛范围:以主体结构工程为主,提供不同形象进度的三个楼层作为监督技能考核现场。 (二)竞赛名次确定 1、竞赛选手最终成绩由监督基本知识考试和监督技能考核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监督基本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监督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参赛选手个人名次按总得分高低依次排列。若出现总得分相同的,监督技能考核成绩得分高的选手名次在前;竞赛团体名次按设区市所有参赛选手的平均分高低依次排列。 (三)竞赛评判工作。由裁判组负责,九个设区市各指派一人参加裁判组工作。 (四)参赛组织工作 1、各设区市建设局要做好参赛选手选拔工作,按闽建建函[2008]54号文所分配的指标于2008年6月1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报送省质安总站。(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0591-87561503,13960832116)。 2、各参赛代表队领队负责所属参赛选手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思想发动,激发选手的竞赛热情,配合赛委会做好竞赛的各项组织工作,保证参赛选手按时参加比赛。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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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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