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雕办[2008]007号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 根据上级关于在奥运会期间严格控制举办各类大型活动的要求,今年《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考试的时间暂无法确定。为了做好考试组织的准备,现开始报名工作,有关复习大纲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现将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历条件 1、雕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人员; 2、雕塑专业本科毕业并从事雕塑创作二年以上人员; 3、雕塑专业专科毕业并从事雕塑创作四年以上人员; 4、绘画、工艺美术、环境艺术、建筑设计等与雕塑艺术相关的专业毕业,并从事雕塑创作五年以上人员; 5、其他学历或无学历者,从事雕塑创作八年以上人员。 二、申报资料 1、填报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审核、盖章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申请表一份,本人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2、学历证书及相关业务培训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雕塑创作设计工作经历证明。 3、本人独立创作设计的两件雕塑作品(类型不限)的彩色照片(10吋)。 三、报名时间 由本人将申报资料邮寄到全国城雕委办公室。报名时间自2008年4月1日至6月30日(邮寄资料以当日邮戳为准)结束。 四、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610室 全国城雕委办公室 邮编:100037 联系人:岳新 李胜梅 电 话:010-88082756 010-88082757 网 址:www.diaosu.com.cn 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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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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