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函[2008]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 现将《2008年福建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建筑业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努力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认真做好建筑产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附件:2008年福建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三月七日 附件 2008年福建省建筑业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认真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推动我省建筑业新一轮发展。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为主线,以深化企业改革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为重点,大力实施人才兴业、诚信品牌和“走出去”发展战略,健全现代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有序建筑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深化企业改革创新。继续开展企业调研评估,指导帮助企业进行新一轮人才、资金、管理、技术等资源重组,适应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优化企业体系和产业结构。 2、打造建筑业品牌。重点培育“建筑之乡”区域品牌,综合实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品牌,具有优势特色的专业企业品牌,促进有影响力、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形成。开展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评比,表彰“一先两优”,提高企业知名度。 3、扶持企业拓展市场。继续发挥“建筑之乡”和重点骨干企业的支撑作用,提高产业集中度。在政策措施和具体服务上帮助企业提高省内外市场占有率,拓展境外市场,进一步发挥厅驻外办作用。坚持建筑业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完善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分析质量和服务水平。 4、强化建筑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相关工作,努力提高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大力推动生产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推行关键、主要工种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产学研合作,提高企业自主创新水平。 5、落实招投标创新成果。组织实施承包商预选、招标代理比选制度,建立相应名录,修订完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制订招标代理操作规程,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强化标后监管,督促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工程招投标规定。 6、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建筑业、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完善信用档案,建立统一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加快形成信用管理机制,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诚信意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7、完善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推动各设区市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贯彻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提高结算效率。大力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多渠道培育劳务分包企业,规范企业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8、完善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贯彻建设部新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监管,开展企业资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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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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