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函[2008]1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各“建筑之乡”县(市)建设(管)局: 现将连江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若干意见》(连委[2008]1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连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建筑业发展,努力提升“建筑之乡”品牌,在建筑业企业融资、税收、人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提高建筑企业家政治待遇,对建筑业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创建优质工程给予物质奖励,这些举措对推动建筑业提升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视支持,加大对建筑业的扶持力度,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提供优质的服务,努力推动建筑业实现新一轮跨跃式发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共有2156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