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发〔2007〕24号文件要求,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应抓紧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于2007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十一五”期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建设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该文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为指导督促各地做好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近期,省建设厅分三片召开了制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市、县负责具体编制规划的同志参加,并对规划文本、内容、要求等进行专题研究,具体指导各市、县制订规划工作,以确保国发〔2007〕24号文件提出的年内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省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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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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