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定于11月在福州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期满(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年底)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评卷的同志按有关规定免一个注册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的(必修20学时/年,选修20学时/年)。 二、培训形式: 1、一、二级注册建筑师采取集中面授的形式进行继续教育。 2、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仅限注册有效期至2007年底到期的)采取自学的形式进行继续教育。自学内容为:《高层建筑结构概念设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疑问解答》以及《住宅建筑规范》。2007年注册期满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在办理续期注册时,请提交自学学习报告,在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直接办理继续教育登记。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景观园林规划与设计》、《住宅建筑规范》、《居住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以上规范、规程教材自带。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7年11月16日~19日(16日下午2:30报到) 第二期:2007年11月19日~22日(19日下午2:30报到) 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3、培训收费: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4、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详附件),并于11月15日前报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未报填回执表自行前往参加培训的不予接待)。报到时请提交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继续 教育登记证书的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单位: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联 系 人:侯晓桥 联系电话:0591-87859024 传真:0591-87805216 附件: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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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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