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函[2007]6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申报2007年度劳保取费类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07〕41号),经设区市建设局初审和省造价管理总站复审,现将2007年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等85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予以公布,有效期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请上述建筑施工企业与设区市造价管理站联系领取劳保费用取费类别核定卡。 附件:2007年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等85家建筑施工企业劳保费用取费类别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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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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