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2007]3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局: 由福建省城市建设协会给排水分会主编的《福建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8-2007,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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