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审批[2007]1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建设厅审查,同意福建东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及增项资质,同意福建省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的增项资质。现将企业名单及其资质等级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东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0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及等级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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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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