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合力;四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的建议。同时,省检察院还召开专题会议,对检察机关参与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工,分别明确了控告、侦查、侦监、公诉、预防、民行等内设部门的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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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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