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两级法院去年受理的物业管理案件比前年增加了119%。从前年到今年上半年的物业纠纷案来看,以物业告业主的为多,其中以物业费、水电费的纠纷案居多。这是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物业纠纷审判实务研讨会上了解到的。 数据统计:去年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增119% 据福州市中院相关人士介绍,去年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同比增119%,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福州市两级法院共受理1、2审物业管理纠纷案件918件,涉及业主1323户,其中主要以物业管理企业起诉业主为主,业主告物业管理企业的仅有2件,占7.4%。 该人士还介绍,福州市两级法院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了214件物业纠纷案,涉案业主为233户。 纠纷数量最多的案件为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或使用人追索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业主以收费依据不足、前期遗留问题、物业管理质量低下等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这些案件共占收案数的90.5%。 专家建议: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业主考评机制 相关专家建议,要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可考虑建立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业主考评机制,即由业委会或社区多数业主来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量化评价的项目和标准,并进行具体的评价。 相关链接 在今年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物业纠纷问题成为代表们反映的热点问题。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的10件代表建议中,有2件涉及到了物业纠纷管理问题。其中包括以市物业协会林常青副会长为领衔代表,市人大高翔副主任、市房管局张文俊局长在内的10位人大代表,共同提出“设立小额债务审裁法庭,解决物业管理纠纷”的建议。同时代表们对中院的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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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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