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7]3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银行各二级分(支)行、省建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1号)精神,支持我省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福建省建设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经过企业申报、当地建设局与建行审核,现将我省2007-2008年度优先扶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先扶持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与其开户的建设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享受《合作框架协议》中的优惠政策和待遇。各企业与银行签订的银企合作协议应分别报省建设厅建筑业处和建行福建省分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备案。 2、优先扶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公布一次。有关企业要诚信经营,努力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如实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对不讲诚信、故意逃废债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并取消优先扶持待遇。 附件: 2007-2008年度优先扶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九日 附件 2007-2008年度优先扶持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2、福建省闽南建筑建筑有限公司 3、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三建筑公司 6、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 7、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 8、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9、福建省惠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福建省恒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1、福建恒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福建六建建工集团公司 13、福建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福建省惠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福建恒盛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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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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