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国务院、省政府减排任务要求和我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情况,近日,黄小晶省长、苏增添副省长再次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一是请省建设厅将最近检查情况通报各市、县(区)政府,明确提出年度推进目标任务;二是对未能按进度推进工作任务的市县在用地上暂停审批,由省建设厅直接通知省国土资源厅;三是对个别久拖不决的项目在媒体上曝光。 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我省今年化学需氧量(COD)减排指标计划是1.01%,其中水污染物COD减排目标的实现,需要通过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正常运行,大幅度削减生活污水中的COD来支撑,因此生活污水COD减排任务形势十分严峻。省政府明确要求“十五”期间23个城市、“十一五”期间所有县城都要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和一座垃圾处理场,但目前仍有不少地方进展相当缓慢,差距很大。污水处理方面,23个城市中有龙海、邵武、建瓯、建阳、漳平、福安市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宁德、福鼎在建,长乐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至今尚未运行; 44个县城中除永春、安溪、平潭已投入运行,霞浦、德化、惠安、沙县、连江、罗源在建外,其余县城均未开工,漳州、宁德、南平、龙岩市辖区内县(市)污水处理厂都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垃圾处理方面,23个城市中宁德、福清、邵武、建瓯、建阳、武夷山尚未建成垃圾处理场。44个县城中只有明溪、古田、德化建成,宁化、清流、将乐、长汀、霞浦、屏南在建外,其他县城没有明显进展。同时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列入今年减排计划的28个污水处理项目中已投入运行24个,但实际处理能力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60%的有福州金山、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厦门海沧、集美、翔安污水处理厂,南平污水处理厂,南安、安溪和漳州龙池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省政府将召开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污水、垃圾处理目标责任,强化措施,签定污水、垃圾处理市(县)长目标责任书,建立考核机制,落实责任,确保我省“十一五”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和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厅城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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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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