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人[2007]2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 [2007]5号)精神,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二)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2)。 (三)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3)。 (四)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有关规定,凡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申请参加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设计相关专业年限证明。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7年9月22日 上午8:00—12:00 基础考试(上) 下午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2007年9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一级专业考试(上) 二级专业考试(上) 下午14:00—18:00 一级专业考试(下) 二级专业考试(下)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先登录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需进行现场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至所属报名点(详见附件4)办理。现场审核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商人事局共同组织进行。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6月20日至7月11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使用A4纸打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在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续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同首次报考人员)。 (二)现场审核 1、首次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后须于2007年7月9—1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 (1)《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学历证明(含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基础考试合格成绩单(仅限报考专业考试人员);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结构工程专业设计工作业绩、年限及遵守国家法律、职业道德情况证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内下载该表格)。 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为A4纸。 2、续考人员直接于网上审核,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变更报考信息者,须于7月9—11日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报名表一并到所属报名点审核。 3、从外省转入的考生除按首次报考人员报考外,还须提供该省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转移证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20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报名费和考务费。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试考务费:一级基础考试每人120元,一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考试有关事宜 (一)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达到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 (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蓝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圆珠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专业考试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五)《基础考试》试卷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 五、其他事项 1、非独立法人的设计单位分院(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考试,须由总院推荐并签章后,方可在分院所在地报考。 2、各设区市建设局应于7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委会审查后,发放准考证。 3、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可向福建闽建工程建设书店定购,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福建省建设厅建设公寓307室;电话:0591-87611385、87610301。 附件:1.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考试报考条件 2.2007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报考条 3.2007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4.2007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联系表.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人事厅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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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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