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2007]10号 浏览次数:279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2007年第一季度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省30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审查,共完成工程勘察项目审查1222项;建筑工程审查总面积2214.68万平方米,市政工程129项、专项工程180项。 审查发现工程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共931条,工程勘察违反强制性条文共136条。其中,建筑工程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平均为0.42条/万平方米,违反率比去年同期降低36%,比上一季度降低7%;工程勘察违反强制性条文平均为0.11条/项,违反率比去年同期降低21%,比上一季度上升了37%。 二、主要情况 1、第一季度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我省完成勘察项目119项,占全省9.7%,完成设计379项,占全省22%。我省各地及省外单位完成工程项目分布情况详见附表1。 2、全省勘察设计违反有关强制性规范多发条文详见附表2;工程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较多的项目详见附表3;工程勘察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较多的项目详见附表4;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的施工图审查情况详见附表5。 3、莆田市方正建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新世纪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事务所、南平市泰宇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等部分审查机构上报的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数极少,请莆田、龙岩、南平市建设局对上述单位情况予以查清并督促上述单位于5月30日前向我厅作出书面说明。各设区市建设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审查机构的管理,确保施工图审查质量。 三、说明 上述数据是由审查机构审查发现的。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机构提出意见后,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经审查机构复审合格出具审查合格书后方可交付使用。 附表:1.2007年1-3月份各设区市勘察、设计的工程分布情况 2.2007年1-3月份工程勘察与设计违反强制性规范多发条文 3.2007年1-3月份建筑工程勘察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较多的项目 4.2007年1-3月份建筑工程设计违反强制性条文数较多的项目 5.2007年1-3月份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的施工图审查情况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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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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