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自2007年5月1日起将我省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36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58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48元/工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共有2005位读者阅读过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