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成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市区解放路东段北侧的卫校巷鲁班小区,预付了一半的房款订了一套房子。没想到房子快要验收的时候,双方为阳台面积的计算标准产生了争执。 成先生介绍,当时售楼方说好阳台面积按每平方米房价的一半收取。正当购房户们想把房款交齐,售楼部的人说要封阳台,3天后阳台封好了,售楼方却说,国家有相关规定,封闭的阳台算全面积。住户一算,那样要多交5平方米的钱,少说也要1万元。购房户们感觉被"宰"了。 位于市区银苑小区的鲁班集团售楼部马先生表示,他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房屋的面积到底按多少计算,他们的售房合同上标明的都是"以测绘面积为主"。在房屋没有验收之前,作为销售方只是提供大概面积,从没有工作人员说过房子的面积是多少,一切要按合同来办。 据了解,成先生和其他购房户手中并没有证明房子按封阳台前的面积计算的证据。律师提醒购房者,如在面积、公摊费用等方面和销售方有事先约定的,最好留有书面证据,才能更好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原作者:
来 源: 易居网
共有2451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