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份购房电子签约合同16日产生在福建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这是福州从4月15日起正式实行商品房买卖网上签约以来的第一份购房电子签约合同。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醒市民:为保证购房者自身合法权益,今后购房者最好在开发商售楼处现场签订电子合同。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有关人士介绍,15日,实行网上备案当日没有产生新的购房电子合同,主要原因是有些开发商硬件设施还没配套,有的开发商操作人员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实际操作不熟悉。 针对这一情况,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16日已派4组电脑专业技术人员到开发商企业中,现场为开发商进行电脑模块、网上申报程序等操作培训。 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提醒市民:目前签订纸质合同的购房者要督促开发商企业尽快进行网上申报,今后购房的市民一定要在开发商售楼处督促开发商必须使用电子合同,实行即时签约备案。这样不仅可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可以使各楼盘的房源信息、销售进度等供给信息更加透明和公开,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也可以即时掌握开发商楼盘的销售进度,防止开发商的内部认购、违规促销、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无证销售、超越许可范围销售商品房等违规行为。
原作者:
来 源:福州日报
共有1872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