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省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国土厅、财政厅、审计厅、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价局等十部门召开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王知瑞副厅长代表省直十部门对我省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是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务必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是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房地产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方主体行为得到规范,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要明确工作重点,掌握工作方法。要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和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制度。要通过整顿治理,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更加重视长远制度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要把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宏观调控的其他措施、与治理商业贿赂、与规划效能监察、与规范权力运行、与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等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要把做好日常监督查处工作与典型案例的重点查处相结合。要针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一批群众意见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例,并公开曝光。对每一个案件,都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搞清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效果。三、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抓紧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要研究政策,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对房地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从严查处;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周密安排,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与相关部门主动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真抓实干,防止走过场。各级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引导住房消费者依法维权。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厅房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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