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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用劣材 新房留“硬伤”
http://www.ggyiye.com 2007/4/6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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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装修被用了劣质材料,装修公司答应赔款却一拖再拖,已经一年多了,福州刘女士还是等不到赔偿。省消委会表示,消费者应先保存书面材料或录音,这样,向市级工商部门投诉的时候可作为证据。 据刘女士介绍,两年前她请一家名为“人文装饰”的装修公司到家里包工包料装修,总共花费7万多元,同年12月,刘女士到装修好的房子一看,屋内有多处装修存在质量问题,厕所便盆裂了,书房门框坏了,连门都锁不上。记者在现场看到,刘女士家客厅玻化砖的条纹不规则,横的、竖的、网格的,就像张大花脸;门锁不插钥匙没法锁住门;书房的门有一条自上至下的裂缝,门上还有去年施工队来“打补丁”弄上去的钉子。 “去年1月就承诺要赔偿我,可是装修公司却一直找借口拖欠,到现在还没还。”刘女士说,交房后施工队也到家里来看过一次,还带了工人过来做些补救措施,但装修的“硬伤”根本无法掩盖,对方承认是材料质量问题,并表示会在一个月内进行处理,但到现在还不见任何补偿。 前日,记者与该装修公司经理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介绍说,当初是按照报价单的标准,为刘女士订购高档装修材料,钱也照付给了材料供应商,但对方却提供了劣质装修材料,责任在材料供应商那边,他们会跟材料商协商赔偿问题。但刘女士说,这样的话她已经听过很多次了,赔偿款却始终不见影。 “口头协商存在一个取证困难的问题,消费者应该及时保存证据。”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副主任许歆告诉记者,像刘女士这种情况,光靠口头协商还不够,她应该让装修公司以书面形式写下赔偿内容,或者留下录音证据,在对方久拖不还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市级工商部门投诉,届时那些书面或录音材料可作为投诉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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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海峡都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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