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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签装修合同注意细节,谨防霸王合同
http://www.ggyiye.com 2007/4/5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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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装修市场投诉呈什么样的趋势? 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宋振华告诉记者,目前装修市场上投诉主要问题出现在“霸王合同”上,很多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将细节约定死,给装修公司钻了空子,最后导致没法维权。 报价优惠实际价高 宋振华介绍,家装价格应该算是我们普通消费者较为关心的一方面,各家装品种繁多,价格的名目也让人眼花缭乱。近日,一位李先生投诉说,今年1月份,他在建邺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为装修,李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4万元的装修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在结算工程款时,装修公司声称按消费者的意见增加了工程量,要求增收50%的工程款(2万元)。 报价时,单价高,实际工程量少,整体报价看上去低,同时为了防止以后业主扯皮,还在报价上写上根据实际工程量增减。实际结算时,往往工程量要比预算多得多,而单价又不可能改变,只好“任人宰割”!这就是家装预算中最常见的故意少报工程量,同时又增加单价的伎俩。 目前比较常见的就是乳胶漆工程、墙、地砖工程、水,电工程故意少算面积、长度来达到总体报价低的目的。正如李先生所遇到的问题一样,签订家装合同时,很多装修公司虽然启用了官方提供的示范文本合同,但大都将不利于公司的条款替换后重新复印,而这些被替换的条款很可能就是霸王条款。就是为了给后来的增项收费埋下“伏笔”,如合同中“按实际发生计算”等模糊条款,常使消费者吃哑巴亏。 约定不清相互扯皮 很多装修公司都是实行“半包”策略,即黄沙、水泥、钉子、木材等装修公司出,而地板、灯具、卫浴等由业主自己买。于是,在消协接到的投诉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情况:业主买的灯安装后发现不亮了,结果装修人员认为是灯具质量问题,而灯具公司认为是安装不当导致损坏。 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宋振华告诉记者,只有在合同中注明,这些业主自己买的东西装修公司接手的时候要签字验收,确认没有问题后,如果再出现情况,就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有些消费者怕麻烦,这些细节不注意,就容易出现纠纷。例如,今年有位业主投诉,说家里买墙纸发现少了两卷,认为是装修工人所为,但是装修工人不承认,如果没有详细的合同约定,这种情况就扯不清楚了。 装修额外费用要明确 家中装修了三个月,电费却交了2000元。一位业主对住在家中的施工人员非常不满,认为这笔电费不应该全部自己承担,由此引起了纠纷。宋振华说,去年他们消协去家装市场调研时发现,很多施工人员在业主家存在过度浪费现象,不仅在材料上面不合理使用,还打起了业主家电费、水费主意,烧饭炒菜全部用电炉,白天200瓦的大灯泡也是一直开着。就是因为这些钱不用施工人员出,所以他们根本不会替业主考虑,合理节约。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也要将这部分费用讲明,超额部分由装修公司承担。 偷梁换柱次品置换良品 去年11月18曰,陈女士与南京市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当天下午装潢队就进入了她的新家,正式施工开始了,装修公司给陈女士运来了电线、电话线和网络线。陈女士发现,网络线原来合同约定的是四川安普牌的,而送来的却是安普同方牌的,陈女士觉得不对劲,就打电话到安普公司进行咨询,得到的回答让她很是惊讶,安普同方牌的网络线已经好几年没有生产了。后来经过协商,装修公司又重新送来了安普宝光牌的网络线。这件事以后,陈女士对装潢的监督工作就更加仔细了。 接下来,装修公司又运来了打柜子用的杉木板,原来说好是用绿野牌的,可是装潢公司以没有该品牌为由,换成了燕盛牌。陈女士感到很疑惑,到装饰城逛了一圈,发现绿野牌的杉木板有很多地方卖,而她问了一些装饰店老板,对方竟都不知道燕盛牌。 宋振华认为,这些问题与装饰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有关。消费者需要装饰企业将工地已使用材料品牌、产地与等级与合同不符的处罚金额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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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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