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函[2007]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建质技函[2007]9号),为做好我省2006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上报对象:我省所有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以及在闽的中央管理企业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勘察设计企业。 2、上报时间:2007年2月1日~2007年2月25日 3、上报途径:上报采用《福建省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各勘察设计单位可登陆我厅网站(http://www.fjjs.gov.cn:8001/),按照相应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点击年报上报,在相应的表格内填写后提交上报。 4、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年报上报工作,对上报各项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负责,尤其要注意所填报指标的计量单位。 5、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季报制度已从2005年开始执行,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期如实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年报和季报有关数据。对于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单位,除按照《统计法》和《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外,我厅将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将企业名单直接上报建设部。 联系人: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韩小刚 0591-87614202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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