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函[2006]7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的通知》(建质[2006]27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宣贯实施工作。 为方便订购,省厅已组织工程建设书店订购,需要者可与工程建设书店联系,电话:0591-87836125。 附件:建设部建质[2006]277号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的通知 建质[2006]27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指导全国建筑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我部组织中国建设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包括《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五个分册,并已审查。现予发布。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共有2588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