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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姚兵同志在江苏安徽两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检查时讲话的通知
http://www.ggyiye.com 2006/11/16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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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效能办[2006]0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9月15-19日,姚兵同志带队对江苏、安徽两省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阶段检查,在充分肯定两省工作的同时,也对下一阶段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姚兵同志在两省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深入扎实地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求真务实 加强督查将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向纵深推进 --姚兵同志在江苏安徽两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检查时的讲话 (根据录音整理,2006年9月18日) 应该肯定的是,江苏省、安徽省,合肥市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从检查中能感觉到两省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我们对两个省的检查、调研中也发现,效能监察工作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还需要抓得更深入、更细致。因此,按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如何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再抓深、再抓细,希望各地能再探讨、再实践,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这里,我谈几点意见,期望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向纵深推进,真正做到求真务实。 加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必须首先明确其指导思想和目标。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两个《纲要》(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南,以实现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目标,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为手段和方法,切实抓好城乡规划的改革、机制和制度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具体而言,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严格按照建设部、监察部文件规定的四大项、二十二个子项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监察 (一)做到"三查一定"。 1、查问题的表现。城市的发展变化与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是密不可分的,如果没有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就会乱七八糟,所以应该充分肯定城乡规划的成绩。但是,城乡规划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从全国来说,主要有五大问题:一是城乡规划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二是城乡规划调控职能削弱;三是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规划监管机制不完善;五是村镇规划水平比较低、机构不健全。各地需要认真梳理,查找这些问题的表现是否存在。 2、查处案件,包括城乡规划中的商业贿赂问题。治理商业贿赂,规划部门也要抓,这是国务院的要求。规划领域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审批环节中,我们要查处规划审批中发生的违法案件,监察部门参与效能监察就是要协助我们查处案件。有的地方虽然今年没有发生案件,但去年、前年有没有需要查找。在查办案件工作上,一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扩大案件线索认真察办;二要剖析现有案件,做好获警示教育,查找制度上的缺陷。 3、查问题的成因。不仅要查找问题发生的表现,还要查问题发生的原因。经常性发生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既有制度上、机制上等人为的原因,也有客观上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变化的影响。规划与生产力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要求规划作相应调整。因此,规划是动态的,随着生产力发展需要不断修编,但规划又是相对稳定的,这是一对矛盾,需要科学把握。 4、"一定",就是在"三查"的基础上,制定规划改革和完善制度建设方面的措施,因为规划中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通过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来解决。从部里来说,通过效能监察促进尽快完成《规划法》的修改和配套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二)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专项督察。 目前,各地要集中半个月到一个月的时间着重抓好四项专项督察工作。 1、规划区土地利用情况督察。即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弄明白,如规划区的土地面积是多少,已经建成的有多少,还有多少土地可供建设,已经批出的有多少,没有批出的还有多少等等。对城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行政用地、居住用地等分类土地利用情况搞清楚。尤其是居住用地的使用情况要弄明白,以解决居者有其屋的问题。这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中专门做出了要求,各级规划部门要根据国办发37号文件要求把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土地规划好,并向社会公示。 2、规划行政许可的督察。前一阶段各地在这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但还要进一步加强规划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善和改革。 3、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督察。安徽省汇报的已经比较明确。安徽省是一个历史文化大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督察,要弄清楚遗产有多少处、有什么特点、采取了那些保护措施、保护到什么程度等,需要建立一个详细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档案。 4、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的督察。目前,国务院已公布了保留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名单。这些开发区虽然已通过了城市规划审核(包括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审核),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体制没有真正理顺,还存在着下放规划管理权、实行封闭运作等问题,影响到城乡规划管理的调控职能,影响到城乡建设的有序协调发展。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切实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将开发区真正纳入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三)划细工作阶段,集中精力把效能监察工作抓实。 按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计划,从去年九月份到十二月份为部署阶段,今年一月份到明年七月份为实施阶段,明年七月份到十二月份为总结阶段。但这种划分还是不够细,要把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后去抓,以阶段目标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四)要组织人大、政协、专家等各方面人士参与督察。 要通过各方人士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全系统、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效能监察的工作局面。要利用各种媒体集中宣传城市规划,让全市人民了解规划,增强城市规划法制观念,懂得违反城市规划法就是违法。应该说,现在城市政府对规划日益重视,但是对规划知识的了解,对规划高度自觉性的重视,还有一个过程,还得继续下功夫去抓。 二、紧紧围绕城市规划效能监察的总目标,逐步建立健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 规划效能监察是一项长期任务,但这次集中开展,是有阶段性的目标和期限要求的。要紧紧围绕总的要求,通过效能监察加强城乡规划的效能建设。 (一)"三个机制"的建设。 1、健全城乡规划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规划决策机制;二是规划督察员制度;三是规划政务公开,包括公示、听证等;四是规划的公众参与,要让群众有规划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规划管理机构的健全和职能的明确。 2、建立城乡规划的绩效评估机制。要把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项目分列指标,给每个指标打分,做一个总的评价,以说明本城市规划绩效状况,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 3、完善城乡规划的监督机制。规划一旦经过法定程序确定就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文件,就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就是城市建设的依据,这需要有监督机制保证规划实施。除了要有社会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新闻监督等外部监督外,还要有自我监督,规划效能监察也是一种监督方式。同时,有效监督要以规划公示为前提。 (二)"三个体系"的建设。 1、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要通过效能监察,促进城乡规划法出台。从城乡规划法到管理条例,再到各种规章,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通过效能监察,搞清楚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中哪些层次还有不完善之处,明确解决途径,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体系。 2、城乡规划的标准体系。规划有一定的技术标准。建设部要颁布全国的标准,各省要颁布地方标准,在建筑物间距、建筑节能、容积率、绿化率、"五线"控制等方面,依靠制定和完善规划的技术标准加以明确。 3、城乡规划的编制体系。主要是遵循规划编制的标准、程序、组织形式等。制定规划编制方法,完善规划的编制体系,从而有序地、科学地把握好总体规划的修编、区域规划、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 (三)抓好"三个示范点"。 1、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规划对新农村而言,只能抓示范,而不可能全面铺开。中国农村情况很复杂,只能抓示范点,而且要抓不同类型的示范点,不能一个模式。省里有省里的示范点,市里和县里也要有各自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带动面上村镇规划的编制。 2、文明行业的示范点。要加强规划系统行风和作风建设,把规划系统建成文明行业。 3、信息化管理示范点。一是加强规划信息化建设。做到各类规划在网上要有相关信息,相关文件要在网上发布,群众可以在网上提出规划意见等。二是加强数字化规划。要积极探索,把数字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在规划中体现出来。北京东城区、海淀区和上海市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要加强学习交流。三是重视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城市规划展览可以把城市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集中、形象地展示出来。要用规划展览这种新的方式,让城市规划从娃娃抓起,让城市规划和市民互动,更好地发挥规划展览馆的综合功能,使规划宣传教育入脑入心。各地政府领导要重视展览馆建设,不要贪大求全,可以因地制宜,逐步投入,逐步完善。重庆市利用地下空间、江苏省无锡市利用民族资本家开设的面粉厂改造建设规划展览馆,取得很好效果。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建设规划展览馆很有必要。我们要通过规划效能监察,促进规划展览馆建设。 (四)规划机构和队伍的"三项"自身建设。 1、建设学习型组织。规划是一门科学,是一门知识,而且在不同地区又不一样。因此,在一个地区搞规划,就要成为专家。有学历不意味着有能力,有文凭不一定有水平,所以要注重学习,加强能力建设,把各级规划局变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 2、建立问责制。就规划来讲,该批的规划没批,该监察的违法建设没监察,都是失职的表现。我很赞赏一些城市集中拆除大量违章建筑的做法,但我又思考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违章建筑,今后能不能不再发生新的违章建筑。由此,需要建立规划问责制度。要加强对规划问责制的研究,重点是形成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规划问责制,关键是机构要健全,职责要明确,程序要完善。 3、抓好作风建设。规划部门能力强,职责也明确,但还要有好的作风作保证,抓好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更好地为城市建设服务,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服务,为千家万户的幸福服务。 三、加强领导,将规划效能监察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1、要抓紧。规划效能监察有阶段性要求。从目前来看,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已经完成了,现在实施阶段已经过了一半时间,明年的7月份以后是总结、健全机制阶段。现在还剩十五个月的时间,如果不抓紧,一下就到集中开展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结束的时候了。因此,要抓紧时间,精心安排,制定周密计划。 2、要抓实。各项规划效能制度建设要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太原则。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情况如何,要进行评估。 3、要抓细。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既要有定性分析,也要有定量分析,工作做到什么程度、达到什么目标、取得什么效果都要有据可依。 4、要抓出成效。就是要保证目标的实现,要以阶段目标的实现保证总目标的实现,不要等明年底才去抓制度机制建设,从现在起,就要着手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5、要加强领导。我们要加强对规划效能监察的领导。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规划的认识并贯穿规划效能监察的始终,不因各地政府换届而改变;要把对规划的监督管理贯穿效能监察的始终;要把规划的机制和制度建设贯穿始终。要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先进地区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出具有本省、本市特色的,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制度。要进一步引起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对规划效能监察的重视,列上议事日程。 规划效能监察起步很好,下步如何继续深化,还要进一步督促。我高兴和满意的是安徽省、江苏省抓的不错,走在全国前面,不满意的是抓的还不深、不细,还存在一般化,泛泛地抓的现象,抓好城乡规划的高度自觉性、紧迫性还要进一步增强。希望各级政府在换届之际,以世界眼光看自己的工作价值,以战略思维去研究城乡规划问题,进一步将效能监察工作抓实抓细。衷心希望江苏和安徽两省在今后工作中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对全国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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