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规划局公布《厦门市住房建设近期规划》(2006年至2010年)。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厦门将新开工建设682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新增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约1656万平方米。其中,社会保障性住房皆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套型,商品住房主要集中在岛外各区。 为贯彻“国六条”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达到70%以上”的要求,厦门市一方面将加大保障性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房的建设,以达到总量平衡;另一方面,拟鼓励存量商品住房项目主动提高小户型比例,对提高到70%的项目予以优先审批。 根据《规划》的划分,存量商品住房有两大类,一是指建筑方案已批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二是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工程施工证的商品住房项目。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将一方面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以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同时积极消化存量住宅建设项目,商品住房建设重点将明显向岛外转移。 根据厦门市目前居民的收入水平、居住状况、分户情况及人口增长速度,厦门市计划在未来3年至5年内建设402万平方米的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不含安置房),皆为90平方米以下的小套型。 另外,根据厦门市产业推进方向和用地资源分布,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重点增加岛外各区的项目。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皆安排有不同规模的社会保障性商品住房。建设时间上集美区和翔安区的项目先行,海沧区和同安区的项目安排在两年以后逐步推进。
原作者:
来 源:中国建设报
共有1660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