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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提高建设用地审批“门槛”
http://www.ggyiye.com 2006/10/23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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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抑制一些行业和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从规划计划、占用基本农田、征地程序、占补平衡等环节,对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提出严格要求。 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表示,今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新开工项目数量多、规模大。只有控制住新上项目数量和用地规模,才有可能逐步控制整个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过度扩张,进而将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一个比较合理的区间。 正是基于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的考虑,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发出紧急通知,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从前一阶段清理结果看,已上报用地报批材料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中,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较多,且绝大部分没有经过论证和听证;少数项目没有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等程序。 为此,国土资源部日前再次发出通知,要求从以下五个方面严格把关,提高建设项目用地审批“门槛”: 第一,省级政府向国务院报批项目用地时,项目审批机关必须就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布局、市场准入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程序是否完备和合规等作出说明,说明材料作为用地报批的必备要件。 第二,严格控制申请占用基本农田项目范围,强化听证和论证,控制占用基本农田数量和比例,并要求补划基本农田的措施到位。 第三,明确由有关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并对告知、确认、听证的程序、时间、地点、内容、农民意见、对农民意见的处理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正式的说明材料。 第四,按照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先补后占”的原则,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审查。强调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必须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 第五,城市批次建设用地中,涉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国防、抗洪抢险等特殊情况的,应该尽快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潘明才表示,只要在审查报批新增建设用地时把住以上五个“关口”,就如同扼住了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要害,对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确保我国宏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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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建设报·中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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