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培[2006]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制定和印发的《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暂行)》精神,定于10、11月在福州举办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期(注册有效期至2006年年底)满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评卷的同志按有关规定免一个注册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的(必修20学时/年,选修20学时/年)。 二、培训内容: 1、《景观园林规划与设计》; 2、《住宅建筑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以上标准、规范教材自备。 三、培训安排: 1、第一期:2006年10月21日~10月24日(21日下午2:30报到) 2、第二期:2006年10月25日~10月28日(25日下午2:30报到) 以上第一、二期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3、第三期:2005年10月29日~11月01日(29日下午2:30报到) 4、第四期:2006年11月02日~11月05日(02日下午2:30报到) 以上第三、四期培训地点:福建省西湖宾馆(福州市华林路11号)。 四、培训收费: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 费用自理。 五、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详附件),并于10月18日前报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未报填回执表自行前往参加培训的不予接待) 2、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请提交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单位: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地 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联 系 人:侯晓桥 电话(传真):0591-87805216 附件: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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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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