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智(2006)15号 全省各建筑智能化施工企业、各有关会员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组织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闽建培[2005]31号)和闽建考[2004]76号文精神,为配合做好项目经理资质审批和年检工作,提高项目经理的业务素质、职业技能,受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委托,由我分会负责组织对全省各建筑智能化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并举办最后一批补漏申报建筑智能化项目经理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凡20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一、二、三级项目经理2004、2005、2006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已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除外),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2、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发予培训证;个人材料符合条件的将直接发予项目经理证。 3、新申报建筑智能化项目经理的培训班对象及条件: 1) 各学员请上“福建省建设信息网(www.fjjs.gov.cn)”下载项目经理申请表,认真填写,一式三份。报到时交予工作人员,所有原件附带,上交核查。 2)项目经理申报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三级项目经理需完成1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项、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的职称;二级需完成4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一项、中专以上学历、助工以上职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复印件(单位委任书及工程验收证书)、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复印件。 3)各学员报到时请提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用于办理项目经理证书或培训证书。 4、继续教育和项目经理培训班均采取集中脱产学习方式进行,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参加继续教育的项目经理名单和项目经理培训班的名单报送分会秘书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分会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厅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1-87278293、87853917(传真) 联系人:肖珍、王慧群 附件一:项目经理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二: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OO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智能化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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