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2006年6月15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给所属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下发《关于以“八荣八耻”为思想道德和行为准则 加强协会内部思想和制度建设的决定》(中装协[2006]032号),“决定”指出,一是要树立协会“荣辱观”,加强协会思想建设:要以为行业发展会员服务为荣,以为会员增加负担为耻;以兢兢业业创新工作为荣,以碌碌无为不思进取为耻;以热爱工作维护协会荣誉为荣,以损害协会声誉为耻;以诚实守信自爱自重为荣,以言行不一文过饰非为耻;以顾全大局搞好团结为荣,以个体利益取舍工作为耻;以遵守纪律服从领导为荣,以我行我素自由主义为耻。二是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并试行五个规定:员工工作守则、考勤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发文管理规定、印章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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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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