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省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调统一,规范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的设计、安装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由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居住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80-2006,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3、3.1.6、3.1.7、3.2.2、3.2.6、4.3.3、4.3.9(1、2)、4.4.3、4.6.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在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可函告省厅科学技术处。该规程由省建设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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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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