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村[2006]6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规划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指导村庄规划与整治工作,我厅在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导则》。《导则》是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技术文件,请你们及时组织各级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认真学习,尤其要组织规划技术骨干集中学习研究《导则》,以充分发挥规划对引导和调控村庄建设、村庄整治的作用。 二、科学编制村庄规划。要积极组织规划技术骨干加强对村庄建设的指导,推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成果应当符合《导则》的要求,经济较发达地区和城镇周边地区的村庄,应结合实际编制规划,适当增加编制内容,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与水平。各设区市规划建设部门可依据《导则》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为详实的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性文件,提高可操作性;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部门要按照《导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审查工作,严把质量关。 三、《导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迳报省厅村镇处。 附件: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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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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