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培[2006]1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培训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审批[2005]239号文和闽建培[2005]31号文精神,为配合做好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加快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进度,提高和强化项目经理业务素质、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意识。决定各培训点根据属地管理办法就近继续组织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详见闽建培[2005]31号文)。各有关单位也可向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报名参训,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将视学员报名情况组织培训。 联系单位: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联系人:暨雪梅 电话(传真):0591-87859024 附件: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00六年七月十九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共有2430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