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装修 建材 游击队 大家会馆 国广一叶 著作 模型 装饰设计
  国广一叶】>>【装饰资讯】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http://www.ggyiye.com  2006/6/7  国广一叶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建设部网站

原作者:
来 源:中国建筑装饰网
共有1832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上一篇文章:关于业内一些问题的联想(之二)

下一篇文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总则

关闭窗口

返回:装饰资讯
12.5K
相关资讯:
25年100%施工不转包!国广一叶·梦工厂施工屡获施工质量大奖!  [ 2021年10月19日 ,2276]
国广一叶没有做施工/施工质量不够好?真相:国广一叶25年梦工厂施工屡获国家…  [ 2021年1月20日 ,3193]
国广一叶开业23年荣获115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施工质量大奖荣誉汇编  [ 2019年3月25日 ,5548]
国广一叶荣获中国建筑装饰行业施工质量最高奖(住宅类)/福建省仅此1项  [ 2015年6月9日 ,4654]
国广一叶喜获2项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质量最高奖-“2013-2014年度全国建筑工程装…  [ 2014年12月17日 ,4291]
家居地板铺装多留心眼 三项注意防止质量问题  [ 2010年9月1日 ,6708]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 2010年2月7日 ,506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质量安全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和监督工作评价活动进行…  [ 2010年2月7日 ,3750]
转发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调整的…  [ 2009年7月15日 ,4269]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 2009年7月4日 ,3156]
访客总数: 昨日访客: 今日访客
     
国广一叶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福建国广一叶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2021000392号-2 国广一叶官方微信
国广一叶手机网站
地址:福州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4层 总机:0591-8817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