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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的法制建设及发展
http://www.ggyiye.com 2006/4/24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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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多年经验值,当国民经济发展速度GDP为7~9%时,建筑业发展速度为11~20%时,住宅业发展速度为18~20%时,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速度为18~20%。 进入21世纪,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年均发展速度为18%,2000年为5500亿元、2001年为6600亿元、2002年为7200亿元、2003年约为8500亿元、2004年约为10030亿元。年均行业总产值约占当年我国GDP的6%左右。其中家装占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年总产值的45%、50%、55%和55%,占我国GDP的3%左右。 2000、2001、2002、2003、2004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速度分别为25%、20%、9%、18%和18%。2001年比2000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2002年比2001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2003年比2002年增加了9个百分点。2003年是个转折点——从高速增长到大幅下降,再恢复上升,三年保持平均18%的水平。 2005年,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依然保持18%的发展速度,全行业产值可达11800亿元。我们从专业教育中可感受出行业发展的“火爆”,据2月16日《人民日报》、3月16日《北京晚报》报道,全国现有大专院校3000多所,其中800多所院校开设美术相关专业,占26%。全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数约在百万人以上,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数大约占全国艺术类考生总数的80%。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仍均为紧缺人才,如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报考和招收人数的比例是6000比100。各地考生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火爆场面。 2005年,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各行各业的第一大主题,建筑装饰行业也不例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年的主旋律。幕墙成为这一年的突出问题。法制建设的重点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各地政府加大力度出台专门文件指导社团发展胜似往年。家装行业的喜与忧,继续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继续有重大创新。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建设部业务管理的42个全国性社团中第一个顺利完成换届。 一、节 能 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建筑业和建筑装饰业中,“节能”是2005年的主题词。 3月25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祝贺“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暨技术与产品展览会开幕”的贺信中指出:建筑既是人类活动的基本场所,也是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重要环节。推广应用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对于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很有意义。当前,中国正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在建筑的施工和使用全过程中,高效率地利用能源资源,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努力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环境。希望中国的建筑师与世界各国同行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人类建筑向智能便捷、节能生态、绿色环保的方向阔步前进。 据有关方面测算,建筑装饰行业的浪费是巨大的,如8月30日《北京晚报》以“家庭装修一年浪费300亿”为题报道,有关机构预测,2005年我国的装饰市场将突破6500亿元,每年因装修造成的浪费达300多亿元。北京一年造成的浪费高达15亿元。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有装修需求的新住宅房屋9000万套,再加上二次装修和二手房装修,每年新装修的住宅房屋将超过1亿套。目前装饰工程浪费主要有六大问题:一是新房装修时的更换洁具、便器、电器开关、插座、灯具、门窗和一些家庭更换暖气片造成的浪费,这使毛坯房至少60元/㎡的材料设备变成了垃圾和废品;二是由于不计入装修工程费,室内装修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大功率电动工具和电炉带来的能源浪费;三是一些装饰公司管理不严,装修剩余材料往往被当作垃圾处理,浪费现象严重;四是一些木地板等装修材料是以消费者使用量来计算,施工工人在施工中为了增加销售量出现的浪费现象;五是一些消费者购买精装修房和送装修房以后,由于装修的质量和设计问题进行二次装修,拆除和改造造成的浪费;六是二手房装修或者消费者在进行二次装修时,一些可以重复使用的材料和可以利用的材料废弃造成的浪费。 政府在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方面采取了有效率的措施: 1.行政法规 5月31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 8月1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筑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建设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5]68号),通知指出: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不得通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不按照节能标准设计、或者不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或者未履行监理责任的,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等规定给予处罚;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要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11月10日,建设部部长汪光焘签署部令第14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做出《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8号),《关于加快推进木材节约和代用工作意见》是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建设部、铁道部、农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林业局12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 各地亦采取相应措施。此外,3月4日,北京市建委发出《关于加强住宅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通知》(京建质[2005]170号),要求住宅工程选用的外窗玻璃必须采用中空玻璃(不包括封闭阳台),严禁使用单层玻璃及简易双层玻璃。建筑外窗可开启部位必须是设计配置纱窗。4月7日,北京市副市长张茅在“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节部门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上要求,在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召开的会议,白天最好能“拉开窗帘”,节约电能。同日召开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从2005年起,新建住宅工程选用的外窗玻璃必须采用中空玻璃(不包括封闭阳台外窗),严禁使用单层玻璃及简易双层玻璃,建筑外窗可开启部分必须设计配置纱窗。 2.技术标准 4月4日,建设部做出公告第319号《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4月15日,建设部发布《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通知规定了对业主、施工企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罚则。10月27日,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共同发布《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 12月25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间新闻联播,报道国家环保总局与建设部正在共同制订《装饰装修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将从4个方面解决装修污染难题。据12月23日《北京晚报》报道,当天上午,国家环保总局与建设部共同举行《装饰装修环境标志技术标准》启动仪式,消费者今后不用再为选择名目繁多的建材而大费脑筋,只要选好绿色装饰装修企业,通过他们的专业服务,就可直接享受绿色装修。专家介绍,使用环保建材也不一定能装出绿色装修,因为装修公司的操作不当,会装出不少“毒气室”。目前,针对人体健康的标准有两类,一类是2003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另一类是2001年制定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缺少中间环节的标准,即装饰装修绿色服务标准。专家认为,只有把中间环节打通,才能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绿色装修。 将于2006年出台的《装饰装修环境标志技术标准》从四个方面关注绿色装修:从设计阶段即开始关注环保。如装修前对房屋所能承载的有害物质数量加以计算,而不仅对单一产品的指标进行控制。以合适比例搭配装饰材料,也要为将来购进的家具事先留下污染提前量;在材料选择上关注环保。装修企业必须帮助消费者选择有害物质释放量少的材料进行装修;在施工过程中关注环保。装修企业应该对辅材的选择和用量进行严格控制。除了对涂料、大芯板、地板等主材的选择和使用的合理性进行控制,更应关注那些在装修工程中普遍使用的黏合剂等一些辅料,因为它们也是室内污染的主要来源;在验收中关注环保。验收应从设计、选材、施工就开始了,通过专业人员对设计、选材、施工全过程按环保要求的控制,可以大大减少装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使最终的居室能够达到环保的要求。 二、先进性教育 2005年的一项重大工作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按照建设部的要求,也认真进行了此项工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加建设部的此项工作,在以下几种形式: 3月16日和17日,根据建设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建设部党组组织了老部长、老同志、部机关、协会学会、直属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无学派人士、有关省(市)主管建筑业副省长、有关省(市)建设厅厅长等七个座谈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代表参加了其中二个座谈会。体现了建设部党组对协会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高度重视。一个座谈会是3月16日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朋参加了由刘志峰副部长主持的“协会学会座谈会”,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按协会的规律管理协会;二是请建设部多委托协会一些工作;三是要抓家装。另一个座谈会是3月17日信息部主任兼《中国建筑装饰》主编黄白(九三学社)参加了由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主持的“民主党派无学派人士座谈会”,他提出四点:一是建设部要抓家装;二是要进行幕墙安全普查;三是重大决策召开民主党派座谈会;四是建立建设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渠道。建议探索国务院专业部门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规律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6月22日,建设部党组在部办公大楼五楼礼堂召开大会,通报部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会议由汪光焘部长主持,副部长刘志峰作报告,就四方面工作进行了说明,他指出,建设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党中央的部署,下一步要听取满意度的意见,只有取得实效,才能使群众满意,只有群众满意,才能保证产生实效。关于社团工作,他说,部党组为了加强对社团的监督管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组织有关司局调研,起草了《建设部关于加强社团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很快颁发,为了使社会更好地换届,建设部组成了专门小组进行领导。刘志峰还指出,部党组十分重视调研,每位成员均牵头几个课题。汪光焘在总结时强调,从明天起,部党组将召开四个座谈会,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评议意见,听取建立长效机制的建立,使广大群众满意。参加大会的有建设部机关处长以上的干部,以及党外人士的代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部主任兼《中国建筑装饰》主编黄白作为党外人士代表也参加了大会。 6月23日,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部办公在楼308会议室主持召开“建设部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外人士代表座谈会”,请大家全面客观地评议并对建设部的工作提出建议。参加会议的有九三、民建、农工、民革四个民主学派和无学派人士15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部主任兼《中国建筑装饰》主编黄白作为九三学社建设部支社委员和北京市城建委委员也参加了会议。他就昨天建设部召开的通报部党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大会谈了二点感受:一是刘志峰副部长在大会上进行了建设部整改工作和上半年工作总结,整个会议共45分钟,几乎无人迟到早退,十分有效率;二是建设部对房地产市场失灵的行政干预,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体现了建设部执政能力的提高。黄白对建设部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能否建立重大决策前后适时召开民主学派和无学派人士座谈会,征求意见或通报工作;二是年产值近6000亿元家装市场的70%份额仍被“游击队”所占据,建设部应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加强对家装市场失灵的行政干预;三是建设部决定社团换届与先进性教育二不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正按照建设部的部署进行工作,换届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社团不同于政府,副会长的职数能否突破10人的限额。刘志峰副部长对此均作了记录,他在会议结总结中指出,大家从不同侧面均肯定了建设部的工作,代表部党组感谢诸位,重大问题召开类似座谈会将作为建设部的一项制度建立起来。 11月30日,中共建设行业第一委员会召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评议党外人士座谈会”,会议由社团一党委书记徐义屏主持,副书记国中河、处长周维贵、建设部督导组、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张祖刚等有关方面负责人与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柴强、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张光旺、中国安装协会张文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黄白、中国土木工程协会刘海鹰、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刘旭琼、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邢文娟、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王北已、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甄越等13个社团的党外人士先后发言,充分肯定社团一党委及各自社团的先进性教育工作。黄白在发言中指出,我会积极严格认真地按照社团一党委的部署安排工作,整改效果群众十分满意。建议能否建立社团中共与党外人士、特别是民主党派之间经常沟通的工作制度,以开拓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群众积极参与、促进社团发展的工作新局面。徐义屏在总结中指出,感谢大家的评价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此外,9月13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间新闻联播,报道深圳华侨城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出成果,突出的是“华侨城酒店创新地将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同步,避免了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分离”。酒店装修与建筑设计同步成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间新闻联播中的新闻,还不多见。 三、幕 墙 1.社会关注 2005年,幕墙问题再次突显出来,成为百姓、政协、人大、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1月5日,北京市政府的网站“首都之窗——宜居北京”报道,环境保护方面成为当前市民关注的热点。市民反映,北京的光污染比较严重,白天,玻璃建筑将强烈的太阳光反射到路面上,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夜间,一些照明灯和霓虹灯正对着居民楼,致使居民在夜间无法正常休息,严重影响了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希望市政府重视光污染的问题,早日出台相关法规和标准。市民还建议在环路、铁路及高速公路边增建隔音墙,减少噪音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人力三轮车不少都安装了发动机,对空气污染很严重。 1月25日,《北京日报》刊登正在召开的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的代表提案,其中有吴乐山研究员提出的“加强玻璃幕墙建筑立法”,该提案指出:在欧美一些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限制在建筑外部装修使用玻璃幕墙。我国自1996年起,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相继出台,使控制幕墙工程质量有了法规依据。北京市相继制定了城市建筑物玻璃幕墙的光学性能标准,包括特殊路段的建筑不能采用玻璃幕墙、十字路口的建筑物20米以下不能采用玻璃幕墙等。但是,对防治光污染问题,目前国内只有杭州等城市出台了相关条例,北京市尚缺乏配套的法规,而且已有的规定也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因此建议市规划、城建、环保等有关部门会同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制定限制玻璃幕墙建筑的法规和标准,并加强对在建和已建玻璃幕墙建筑的管理。 3月2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刘秀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北京市副主委、北京市园林局副局长)、田麦久(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中央常委、九三学社北京市委主委)提交了《关于尽快开展全国玻璃幕墙安全检查的建议》的提案。提案指出:玻璃幕墙是改革开放以来从国外引进的建筑外立面材料。近20年来在大型公建等运用十分普遍,至今我国已成为第一幕墙生产和使用大国。总量几乎占到世界的50%。幕墙技术的发展十分迅速且品种也日趋繁多,从明框、隐框、石材直至点式连结。玻璃幕墙的大量使用,引起业内和社会上对其安全性、光污染的负面效应以及使用材料的标准化的关注,事实上据报载,安全事故已经不断有所出现。最近,上海等地已开始对其进行安全检查,由此联想到全国的情况,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在玻璃幕墙普查的基础上,由建设部和各地有关部门部署,尽快对全国的玻璃幕墙进行较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有安全隐患的及时维修排患,对有严重问题的甚至应予以拆除;二是玻璃密封胶(结构胶)是其安全性的重要保证,据了解,其质量问题十分突出,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且行规质量保证期只有10年,而90年代所建的幕墙寿命均已超过10年,隐患甚大;三是玻璃幕墙发展至今应及时总结经验,重新审视现有的国家技术标准,按新标准、新规范验收新产品;四是针对幕墙的弊端,特别是光污染、能耗等负面问题,不应过分提倡和使用玻璃幕墙,有关部门对此应有限制其使用的措施。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黄白(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城建委委员)撰写的《关于开展全国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普查的建议》为附件,指出,中国现有幕墙建筑1.1亿㎡,居世界首位。但是作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所建的玻璃幕墙、特别是90年代以来所建的隐框玻璃幕墙,寿命现均已过了10年保证期,带隐患的玻璃幕墙已形成了城市上空和东南沿海台风多发地带、特别是闹市区的“定时炸弹”,危及人身安全。建议建设部按照规范的要求并参照上海等地做法,尽快进行全国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普查,并做相应工程整改。 3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报告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建立建筑幕墙工程定期安全性能鉴定制度的建议》(中装协[2005]018号)。 7月1日,政协北京市委研究室主办的第110期《诤友》刊载了“全市玻璃幕墙安全隐患突出亟待普查整改”的简报。7月6日,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在此刊上批示:“请志华同志(刘志华,北京市副市长——编者注)重视此事。应由建委负责查处(同时要告规委)。”7月7日,刘志华副市长批示:“请永富、陈刚同志(刘永富,市建委主任;陈刚,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编者注)阅,一边查,一边通告,设计时尽量控制新建。” 7月6日,北京市陆昊副市长在“信息”上批示:“请市安全生产局商市建委,关注玻璃幕墙安全问题,研究有关建议和措施。” 8月14日《北京晚报》以“保温差劲费能源强光污染惹人厌——玻璃幕墙不能随便设计了”为题报道:针对玻璃幕墙在公共建筑中使用所产生的能源浪费、光污染等问题,8月3日市规划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墙的通知》(市规发[2005]913号),要求本市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在方案初始阶段即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使用。市规划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玻璃幕墙在公共建筑中被广泛使用,但产生的问题也日渐突出,能源浪费、光污染、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等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应增强节能环保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在方案初始阶段即严格控制玻璃幕墙特别是隐框玻璃幕墙的使用。“今后建设单位确需采用玻璃幕墙,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管理规定,委托有幕墙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玻璃幕墙设计,并保证幕墙设计内容在施工阶段的实施。”这位负责人表示。 对于担任整体建筑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市规划委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及有关规定进行幕墙设计,设计时应考虑幕墙使用地的自然条件,幕墙的抗震、抗风、抗老化、变形和保温性能等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避免幕墙设置选型不合理所造成的能源浪费及安全隐患。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建筑设计单位、幕墙专项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市规划委将给予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罚。 2.政府反应 建设部反应是快捷的。5月27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向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武汉、深圳、哈尔滨、厦门、温州市建委(建设局)发出《关于对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的函》(建质技函[2005]57号),通知指出:为摸清和掌握我国目前城市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质量安全隐患,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我司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我国部分城市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情况;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在幕墙管理上对国家有关法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及物业单位对幕墙工程使用管理情况等。通过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调查组将听取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情况介绍,并调查既有幕墙工程,调查工作结束后,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向我部提交调查报告。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开展该项工作中,希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予以密切配合,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支持。 6月29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委员会在武汉召开了“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调查细则研讨会”。参会专家建设部建质技函[2005]57号文的要求及规定,根据《建筑幕墙》(JG3035-1996)、《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0)、《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发改运行[2003]2116号)等相关标准法规,规范的规定对部份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调查细则的制定展开了认真的讨论。 7月1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第二次集体学习,由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副司长徐波以“从质量安全看行业发展”为题进行讲座。徐波指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马挺贵、徐朋两位老领导的领导下,工作蒸蒸日上,建设部领导在多种场合表扬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工作,各司局领导也是众口一词。建筑装饰行业的质量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室内环境污染方面,已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特别是幕墙安全问题,全国政协有提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有报告,已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因此,安全问题也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 7月15日,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在北京召开了“关于对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抽样调查座谈会”,根据建设部建质技函[2005]57号文的精神,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幕墙工程委员会,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武汉、深圳、哈尔滨、厦门、温州等10个城市的建设局、建委质量监督站和部份省市建筑装饰协会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参会代表对部份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工作展开了认真的讨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领导在会上做了报告,针对部份城市既有幕墙的安全性能抽样调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布置。 12月24日,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召开专门会议,论证由幕墙工程委员会起草的《全国部分城市既有幕墙安全性能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报告》,会议进行了认真细致地讨论,修改后上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各地采取的相应措施是积极有效的。6月22日,安徽省建设厅发出《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和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建管[2005]187号)。 7月19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上海市1995年前竣工的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性能情况调查小结》(沪建建管[2005]第089号)。小结指出:上海在普查全市95%、500㎡以上的既有玻璃幕墙建筑2239栋的基础上,抽查了1995年前竣工的119栋共572119㎡,玻璃幕墙面积约为48.0927万㎡,占129栋的84%;石材幕墙面积约为2.8212万㎡,占4.9%,金属幕墙面积约为6.2980万㎡,占11%。从被抽查的119栋既有幕墙建筑中,存在不同程度安全质量隐患的有49栋,约占被抽查幕墙的41.2%。调查结论是:1995年前竣工的既有幕墙主要都是玻璃幕墙建筑,或者是玻璃幕墙与铝合金和石材等的组合幕墙。因该阶段设计建造的幕墙建筑无相应的技术规范可依,故相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较多。 上海将采取的政策性措施有二:一是由既有房屋使用的管理部门对房屋产权人的既有玻璃幕墙安全质量现状情况告知,对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既有玻璃幕墙督促房屋产权人进行整改。对整改项目不提出承诺意见的房屋产权人,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经再次提醒告知,责任单位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加强社会监督。二是本市已针对既有玻璃幕墙的使用、保养、维修、检测以及相关管理活动,起草编制“上海市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本市玻璃幕墙使用的管理,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7月28日,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给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委员会《关于全市玻璃幕墙安全隐患征求意见的函》(北京标字[2005]37号),函中指出:当前北京已进入城市建设的高潮,各类高档的宾馆、商场、写字楼及大跨度建筑、高层建筑等大型公共建筑正在大量建设,而幕墙这一集建筑功能和艺术于一体的建筑表现手法已被建筑师们广泛用于各类公共建筑中。幕墙给城市和人民生活带来诸多好处,但同时也存在环保、节能、安全等问题,而其中“安全”又是涉及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问题。鉴于近年来不少人对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的安全感到担心,日前,市规划委就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应“叫停”问题责成我办进行调查。贵委员会是幕墙工程最权威的部门,故今特请专家委员会就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什么原因造成的,是否应该“叫停”,是否能够通过优良的设计、施工和材料的保障来消除隐患等问题给我们一些建议和意见,以供市规划委领导决策。 3.市场动态 目前,幕墙工程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在“走出去”取得显著成果、科技含量最高的行业。如9月25日,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的旗舰式企业、连续三年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幕墙企业第一名的沈阳远大企业集团国际工程公司成功签约了“欧洲第一高楼”——11万㎡的俄罗斯联邦大厦幕墙工程,签约总额5000万美元。12月29日,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北京组织由北京嘉信幕墙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嘉信牌穿条式铝合金节能平开窗”科技成果评估会,评估意见认为,此节能产品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法制建设 2005年建筑装饰行业的法制建设还是围绕着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重点是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标准。建筑装饰工程企业和幕墙工程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是当年全行业关注的重点。 按照国务院的“三定方案”,建设部管理建筑装饰市场,国家质检总局管理装饰材料市场,国家商务部管理有形家装市场。 1.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1月12日,建设部和财政部共同发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此举在于“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3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9号公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共同发出《关于印发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 5月11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印发《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建市[2005]74号),通知说:为推进建设领域担保制度建设,现将我部制定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示范文本》由投标委托保证合同、投标保函;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业主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委托保证合同、承包商履约保函;总承包商付款(分包)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分包)保函;总承包商付款(供货)委托保证合同、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组成。请在试行中认真总结经验,并将试行情况及时反馈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5月18日,建设部发出《关于严格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建办[2005]79号),通知指出,我部部管社团和部属单位在建设系统或行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共5项,包括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907号),通知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超概算因素(建设规模、内外装修标准、设备、材料选型等发生变化),必须事先向我委提交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我委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通知强调,加快推进“代建制”。 6月7日,建设部颁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包括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装饰工程。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有关地方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如2月7日,北京市建委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该办法包括“室内外装修工程”。5月30日,北京市建委发出“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京建法[2005]515号)。6月10日,北京市建委公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规定》(京建法[2005]598号),其中明确: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装饰装修施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民政部进行抽查和测试。6月15日,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浙建建[2005]35号),细则明文规定包括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7月28日,经吉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以公告第42号公布《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 2.完善技术标准 4月15日,建设部发布公告第326号《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5月9日,建设部发出“关于批准《梯形钢屋架》等34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5]71号),其中与装饰工程比较密切的有《感应式自动门——推拉门、折叠门、平开门、旋转门》(GJBT-825)。 8月1日,北京市建委规定,包括溶剂型木器涂料、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三大类在内的装饰装修产品,如果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8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以京工商发[2005]98号文件公布《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自2005年8月15日起施行。 10月10日,合肥市举行立法听证会,就《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四项内容进行听证。该办法包括公装和家装。10月19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以市政府第119号令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建筑装饰行业技术立法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在我国还是第一次。 以技术立法规范家装市场和行业,成为这年的一个重点。9月22日《北京晚报》报道,2004年全国家居建材市场(含家具、建材、家装及装饰品)、建材市场、建材超市、家具市场和专业市场(灯饰、布艺、陶瓷、暖通市场等)的流载体总量已达5000家左右,其中3万㎡以上的大型市场就有1000多家。2004年全国家具销售额达2700亿元。10月1日,由国家商务部批准并发布、我国首部有关有形家装市场的行业标准《招商制建材家居市场建设及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7-2005)正式开始实施。 3.资质管理 一是制定一体化资质标准。5月9日,建设部市场管理司发出《关于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幕墙)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的函》(建市施函[2005]27号),通知说: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促进企业发展,我们起草了建筑装饰(幕墙)专项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讨论修改,并于5月25日之前将意见返给我司施工监管处。该文件同时抄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受建设部市场管理司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主要征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并时将将汇总意见送建设部。11月30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在北京银龙苑饭店召开“建筑装饰、幕墙、消防、智能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修订会”。此会是在2005年9月该司发出《关于征求对建筑装饰、幕墙、消防、智能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意见的函》(建办市函[2005]563号)后,各地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完善上述四个文件而举行的专门会议。会后,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根据会议的精神对装饰资质标准的意见进行了修订,并于12月1日上报建设部。 二是改变资审办法。根据《行政许可法》,资质审查是政府行为,据此,建设部将原委托相关行业协会进行资质初审的办法,改为由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相关专家参加资审工作。2005年的资审工作共进行了三次。 7月6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召开2005年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企业转正评审。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加。 8月22日~26日,“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会”在北京市顺义区顺鑫绿色度假村举行。出席会议开幕式的有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司长王素卿、副司长王早生、王宁,建设部稽查办副主任王德楼、建设部监察局案件处处长王学军,以及128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专家,会议由王早生副司长主持。在为期五天的资审工作中,资审专家分四个大组共审理了2864家企业,其中设计1153家、施工1133家、监理252家、招标代理326家。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信息部主任兼《中国建筑装饰》主编黄白和设计委员会(筹)副秘书长郭红星也参加了本次资审工作。9月6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来《关于感谢参加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工作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函》,函中说: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我司组织专家于2005年8月22日~9月2日,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你单位郭红星、黄白同志在资质评审期间,认真负责、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圆满地完成了此次评审任务。在此,衷心感谢贵单位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并通过你们对这二位同志提出表扬。 12月21日~23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在北京召开“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有关专家参加。 12月5日,建设部发布公告第393号《关于公布核准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及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结果的公告》,其中,建设部新批核准114家主项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23家主项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40家主项甲级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企业、12家主项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到此为止,全国原有一级装饰施工企业701家,新增114家,现共有815家;原有一级幕墙施工企业108家,新增23家,现共有131家;原有甲级装饰设计企业428家,新增40家,现共有468家;原有甲级幕墙设计企业125家,新增12家,现共有137家。同时具有一级装饰施工和甲级装饰设计资质的企业原有289家,增加了34家,现为323家;同时具有一级幕墙施工和甲级幕墙设计资质的企业原有77,增加了2家,现为79家。 三是取消年检。如6月24日,广东省建设厅颁布《关于取消企业资质年检和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办字[2005]56号),强调对包括装饰在内的各类企业不再进行资质(资格)年检。 四是取消地方家装资质。5月10日,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家装企业资质套改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5]2号),通知指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自2001年开始实行的《江苏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现已取消,原省、南京市、徐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家装资质(资格)证书也随之失效。通知要求已经取得家装资质(资格)证书的企业的资质,统一套改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对满足资质条件80%的企业套改为三级并设一年暂定期;不到80%的,注册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上的,套改为三级并设一年暂定期,承包单位家装工程在注册资本金2倍以下。此项工作至2005年8月31日结束,由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负责解释。5月20日,株洲市建设局发出《关于废止“株洲市家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株建通字[2005]44号),宣布取消“地方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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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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