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开始
http://www.ggyiye.com 2006/4/20 国广一叶
|
为提高我国建筑装饰工程管理水平,推动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第六届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评选工作安排: 1、根据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的实际情况,今年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共分为三大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公共建筑装饰类可申报承建奖和参建奖。 2、公共建筑装饰类、公共建筑装饰设计类、建筑幕墙类分别按其评选办法和申报表的要求进行申报。各类别均需根据要求单独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3、公共建筑装饰类按照公共建筑装饰类分配名额申报,不得超名额申报。(不含建筑幕墙工程的名额)。同一建筑工程多个承建单位按一个名额申报,参建单位不占用申报分配名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的会员单位统一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名额单列。 4、各地区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考虑外埠企业在本地施工的优秀工程。 5、评选工程范围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请各地区根据2006年各地区申报分配名额安排本地区的初评初审推荐工作。 6、今年的申报工作自2006年4月20日开始。初审情况在本地区公示15日无异议后,于2006年7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我会,同时缴纳相应的申报费。 7、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装饰协会和委托单位向我会推荐的每个工程项目均需缴纳申报费,每项工程的承建单位2000元,参建单位1000元,设计单位1000元。申报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适当的初审初评费用。 8、2006年7至8月,我会将对全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合格的工程进行公示。2006年9至10月进行工程复查,11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12月召开颁奖大会。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共有2424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