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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http://www.ggyiye.com 2006/2/14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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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近期召开了重要工作会议,讨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总建筑师房箴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有中装协副秘书长王毅强、副秘书长黄白、信息委秘书长田万良、施工委秘书长顾国华以及王燕明、张兵、彭纪俊、李立洁、熊翔、李卫青、杨天军、严克明、唐增烈、中华建筑报主编何应松等。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大赛目的 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全国建筑业广泛开展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岗位大练兵、技术文化大比武。全国提高建筑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部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国建筑行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并拟于2006年9月举办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主办,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承办。 成立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雯娟同志任主任、黄卫同志任副主任,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建设部人事教育司。 三、大赛工程 大赛工种设置按照与工程质量安全关系紧密,手工操作性强,在全国具有普通性,便于组织竞赛和“少而精”的原则。经研究,将装饰木工、镶贴工、砌筑工、钢筋工作为本次技能大赛的竞赛工种。 四、参赛人员 以省、自冶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主管部门为单位,选拔建筑业企业在职职工为大赛选手,参加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 各省市按竞赛工种,每个工种选派2名选手(每名选手自带1名助手)参赛,另设领队1名,教练1名,每省参赛人员为18人,全国共计576人,其中,建筑业竞赛和装饰竞赛参赛人员各为288人。 五、竞赛场地 本次大赛分建筑业和建筑装饰两个赛区举办,选择有条件的职业院校为竞赛模拟现场。地方可采取现场或模拟现场开展竞赛。 六、考试与考核 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的选手,经自下而上的层层选拔,基本具备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竞赛的起点标准以技师为标准,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项。装饰木工、镶贴工试题在我部委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印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中选取。 大赛的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成绩占30%,实际操作成绩占70%. 七、裁判员 中国建筑业协会和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大赛裁判员标准和《裁判员推荐表》,在全国各省市区组织推荐大赛裁判员。每省市推荐3名大赛裁判员,共讲96人。另设钢筋、砌筑工总裁判长和装修木工、镶贴工总裁判长各1名。 八、表彰 大赛每个工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对获奖选手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获奖选手评定为高级技师;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作为推荐“中华技能大奖”人选。对所有参赛选手,由建设部授予“全国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物质奖励包括:一等奖奖金10000元,二等奖奖金8000元,三等奖奖金5000元。 九、经费预算 参照1994年全国建设技能大赛(两个工种)70万元预算费用,实际费用突破100万元的情况,考虑到十年来物价上涨因素,本次全国技能大赛可按每工种70万元预算,共计280万元。经费由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筹集,建设部行业专项经费予以适当补充,选手参赛的交通费用由各省市自行解决。 十、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月-3月) 1、制定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并印发通知; 2、成立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及办公室。 (二)准备工作阶段(3月-8月) 确定大赛场地选址;完成大赛裁判员推荐、选拔工作;组织召开命题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理论试题、实操试题、裁判员工作规则、评分标准等;完成大赛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具、工位等的准备。 (三)大赛阶段(9月) 装饰木工、镶贴工技能大赛于9月上旬举行,为期2天;砌筑工、钢筋工技能大赛于9月中旬举行,为期2天。大赛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45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3个小时。 大赛结束后在砌筑工、钢筋工大赛所在地统一举行表彰大会。表彰大会请雯娟同志、黄卫同志参加,邀请劳动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负责同志参加。 十一、宣传报告 由部办公厅宣传信息处负责,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杂志等各种媒体, 广泛宣传大赛有关情况,跟踪报导大赛优秀选手事迹,在全行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风尚。 十二、有关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工作。技能竞赛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竞赛、比武活动促进大批高技能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大力提高一线生产操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我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OO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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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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