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电磁辐射污染是当代生活中的一个重点课题
http://www.ggyiye.com 2005/9/19 国广一叶
|
赵玉峰 教授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磁兼容专业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受诸多因素制约: 通过长期的大量的调查研究发现主要有下列因素: 1、场强 场强愈大,对机体的影响愈严重。例如,接触高场强的人员与接触低场强的人员,在神经衰弱症候群的发生率方面有极明显的差别。 2、频率(波长) 一般来说,在相同条件下,长波对人体的影响较弱。随着波长的缩短,对人体的影响加重,微波作用最突出。例如,根据有的单位对国内从事中波与短波作业的部分人员进行体检的资料,在血压方面,两臂血压收缩压差大于10毫米汞柱的,中波组占10.28%,短波组占13.4%;舒张压差大于10毫米汞柱的,中波组占7.12%,短波组占12.25%。 3、作用时间与作用周期 作用时间愈长,即受暴露的时间愈长,对人体的影响程度一般愈严重。对作用周期来说,一般认为,作用周期愈短,影响也愈严重。 实践证明,从事射频作业的人员接受电磁场辐射的时间愈长(指累积作用时间),例如工龄愈长,一次作业时间愈长等等,所表现出的症状就愈突出。连续作业所受的影响比间断作业也明显得多。 4、与辐射源的间距 一般来讲,辐射强度随着与辐射源距离的加大而迅速递减,对人体的影响也迅速减弱。 5、振荡性质 上面已经谈到,脉冲波对机体的不良影响,比连续波严重。 6、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湿度 作业现场的环境温度和湿度,对于评价射频辐射对机体的不良影响具有直接的关系。温度愈高,机体所表现出的症状愈突出;湿度愈大,愈不利于散热,也不利于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所以,加强通风降温,控制作业场所的温度和湿度,乃是减少射频电磁场对机体影响的一个重要手段。 7、年龄与性别 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性别不同,年龄不同,射频电磁场对人体影响的程度也不一样。一般女性人员和儿童敏感性比较大些。 8、个体体质差异与敏感性 个体体质不同,对电磁辐射的敏感度不同,所呈现的作用极不相同。比如:有个别的人,对电磁敏感度相当高,他出差在外地,睡觉时久久不能入睡。后来,他调整了一下床铺方向,结果很快就睡着了。这时的床铺方位与他在家时的方位一样,反映出他对地磁场十分敏感。而有些人,对电磁辐射不敏感,因而多年从事发射工作,身体健康。这正好像注射青链霉素一样,有的人对青链霉素十分过敏,不做皮试就注射肯定会出生命危险。 综上所述,可以肯定:超强度的电磁辐射可引起身体健康的不良影响与危害。但并不意味着在超强度的电磁辐射作用下每个人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与危害。要分析区别对待。 二、为什么各国提出的卫生标准计量方法与限值亦不相同 (一)就我们多次与美国卫生代表团,瑞典卡罗林斯卡大学等团体与部门交流情况分析,我们认为美国等国家制订标准完全是根据热损伤的机理规定的,且美国等国家进行大面积的现场卫生学、临床流行病学调查相当困难,缺乏第一手资料,因而他们制订的标准限值过宽。在计量方法方面也是以热作用为依据的比吸收率概念。前苏联和我国则是基于热效应与非热效应两个方面开展工作的,依据比美国充分的多,科学、可靠。 (二)我国与前苏联制订电磁辐射卫生标准的方法与制定毒物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方法相似,只是在取安全系数上不同而已。取多大的安全系数,则是人为因素决定的,一般安全系数范围在5~30倍,这亦是各国所制订标准差别之一。 我们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认识,检知手段的不断提高,电磁辐射安全卫生标准同其他毒物标准一样,会不断修改与完善的。但是,一个基本点必须遵循,那就是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可靠,且具有可操作性。 三、一定强度的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作用危害如何 在电磁场作用下,经受一定强度和一定时间的暴露,作业人员以及高场强作用范围内的其他人员会产生不适反应。射频辐射对机体的主要作用,是引起神经衰弱症候群和反映在心血管系统的植物神经功能失调。主要症状为神经衰弱症候群,比如普遍感到头痛、头晕、周身不适、疲倦无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口干舌燥;部分人员则发生嗜睡、发热多汗、麻木、胸闷、心悸等症状;女性人员有月经周期紊乱现象发生。体检发现,少部分人员血压下降或升高,皮肤感觉低下、心动过缓或过速、心电图窦性心律不齐等:且发现少数人员有脱发现象。 在射频场长期作用下,部分人员可有脑生物电流的某些改变,主要表现出慢波增多,脑电图除正常的a节律波外,出现较多的Q波和S波,这些慢波大多是散在的。 关于周围血象方面,呈现白细胞数的不稳定性,主要是下降倾向,轻度的白细胞减少。由于中性白细胞减少,相对淋巴细胞增高。此外,白细胞吞嗜能力下降,红细胞一般变化更不明显,可有轻度增高。血小板下降。血液生化改变方面,发现有组织胺量增高,血清总蛋白及球蛋白升高以及白蛋白和球蛋白比值下降,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及白细胞碱性磷酸酶活性增高等。电磁辐射,还可引起眼以及生殖系统的损伤。 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电磁场对人体影响的程度差别很大,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还有个体的差异都很大,通常认为女性和儿童最为敏感,特别是孕妇和孕妇腹中的胎儿更是重点保护对象。 有观点认为,以孕龄6周以前的辐射敏感性最高,而小剂量照射造成胎儿功能发育致畸形的,以妊娠8至15周胎儿遭受电磁辐射产生儿童智力低下的危险性最大。一些专家认为妊娠头三个月的危险比妊娠中、晚期的危险大得多。也有的科学家提出,孕妇在怀孕期前三个月要避免接触电磁辐射。因为当胚胎儿在母体内时,对有害因素的毒性作用比成人敏感,受到电磁辐射后,将产生不良的影响。如果是在胚胎形成期,受到电磁辐射,也可能导致流产;如果是在器官形成期,正在发育的器官可能产生畸形。即使在胎儿的发育期,若受到辐射,也可能损伤中枢神经系统,导致婴儿智力低下。 四、新型功能性防护材料与制成品 近年来电磁污染对人体造成的潜在危害正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对有关产生电磁辐射的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的电磁波辐射采取措施,日本邮政省已决定拨款15亿日元专门研究移动电话电磁波对人体的影响,欧州一些国家的有关部门发布了相关标准,指令生产商将移动电话的发射功率降低到现时电话功率的1/30等等。 同时,许多国家制订并颁布了强制性法规,研究开发了行之有效的防辐射产品与治理措施,我国亦在其列。
原作者:
来 源:中国室内环境网
共有3318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
|
|
|